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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5-1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7、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五)2019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建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19年度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依法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2019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6月收购福建长恒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未发生出售资产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长恒食品100%股权,是为公司产能扩张和升级做准备,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课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发了、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收购长恒食品100%股权。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19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六)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19年度,公司依法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上述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和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随着公司持续高速发展,在新的一年里,也将面临更多的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